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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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2026年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6年第1号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程序,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及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许可,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行政许可事项,是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许可事项,业务许可事项,任职资格许可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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