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规: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股权10%划入社保
江苏新规: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股权10%划入社保
入库时间:2020-04-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疫情下,加固加厚社保。

在江苏,疫情对社保带来的考验,因一项重大改革,将得到极大程度的缓解。

4月1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江苏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已于近期下发各地各部门。《方案》明确,由省、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股权的10%,为划转对象,作为充实社保基金的手段。

这一重大改革,是江苏省对《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以及财政部等5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的具体贯彻落实。

社保关系全社会福利,与每个国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此前,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全国都普遍出台了维 ……
继续阅读(剩余:77.4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139582020041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