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释法丨所收房产被行贿人抵押是否构成既遂
以案明纪释法丨所收房产被行贿人抵押是否构成既遂
入库时间:2023-08-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典型案例」

王某,某区自然资源局局长。2019年6月,应A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请托,王某为该公司申请建设用地指标提供帮助。事后,赵某为表示感谢,将A公司名下一套价值600万元的房产送给王某,王某接受房产钥匙后,对该房产进行装修并入住。为逃避组织调查,王某要求该房产继续登记在A公司名下,待“安全”以后再办理转移登记,赵某同意并承诺随时配合办理过户。2021年4月,赵某因需要短期资金周转,在未告知王某的情况下,擅自将上述房产抵押给银行,并申请了一年期的银行贷款。2022年2月,王某、赵某被留置,至案发时房产抵押未能解除。

「分歧意见」

本案中,对于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既遂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属于受贿未遂。理由为,涉案房产被赵某擅自抵押给银 ……
继续阅读(剩余:85.4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251620230824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