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维度区分国有企业人员渎职行为的纪法罪
从三个维度区分国有企业人员渎职行为的纪法罪
入库时间:2022-08-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束龙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持续深化国企反腐败工作。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国企领域,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其中除了存在常见的贪污贿赂问题外,越来越多地发现了国有企业人员渎职犯罪问题。实践中,根据国有企业人员渎职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程度的不同,涉及对其党纪政务处分、刑事犯罪认定等不同处置方式。因此,要精准认定处置国有企业人员渎职行为,就需要厘清纪法罪的边界。

“在其位、担其责”,以主体身份区分国有企业人员渎职行为的纪法罪。主体身份是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同样的行为由不同主体身份的人实施,处理结果可能完全不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约束全体中共党员的,国有企业中的中共党员只要违犯党纪且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都应当依纪予以处理。依照《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三项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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