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
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
发布日期:2021-12-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

《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已经于2021年11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毛伟明 

2021年11月26日

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入实施“一件事一次办”,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打造贸易投资便利、市场竞争公平、行政效率高效、法治体系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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