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2008]142号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2008]142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评价[2008]142号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财务监督,规范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做好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工作,根据《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8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09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市场形势,切实组织做好2009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经营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成本压力持续增加,资金普遍趋紧,经营风险加大。各中央企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分析和预测国际国内市场形势,充分估计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各种不利因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影响 ……
继续阅读(剩余:87.3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370420201025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