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届“中央企业十大杰出青年”投票工作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做好第三届“中央企业十大杰出青年”投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三届“中央企业十大杰出青年”投票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委:

经企业推荐及第三届“中央企业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委员会投票,确定兰京等30名同志为第三届“中央企业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为了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扩大30名青年典型在中央企业团员青年中的影响力,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30名候选人事迹已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向社会公示,各候选人所在中央企业党委(组)已对其作为第三届“中央企业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一事,分别在中央企业总部和其具体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按照评选程序,请各中央企业团委就30名候选人进行投票,参与第三届“中央企业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企业团委登陆“国务院国资委”网站(h ……
继续阅读(剩余:36.9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53272024010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