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债转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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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对债转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改组[2004]321号

关于对债转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经贸委),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开发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企业债转股工作有关批示精神,经与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研究,决定对经国务院批准的债转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清理检查,摸清债转股企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债转股工作的政策和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债转股企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

所有经国务院批准的债转股企业,包括已注册债转股新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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